說真的,在下覺得這個道歉文沒什麼道歉的意思,牽拖有餘,誠意不足..........

不經心犯下的第一個錯誤???

事實證明,閣下因為照片有問題被取消得獎資格的獎項已經不只客委會這比賽了.
當下沒被抓包就裝成初犯就是了?

"所以我特別跑了十來趟,有些地方甚至還去了兩三次,而且都堅持以捷運,火車或公車代步"

就算閣下堅持搭牛車還是搭飛碟或竹蜻蜓那是也閣下個人的選擇,不是搭個捷運火車就很辛苦很偉大
還有網友從北部騎車上合歡山拍照槓龜的,那他要不要合成個火燒雲雪景之類的去比賽?
出門拍照不先作功課,看天氣評估光線,槓龜拍不好不要拿來當作弊的理由好嗎?

"為了光線的方向一致....花了兩個小時..........."

造假花2秒鐘和2小時都是造假,乞丐中的霸主?!那是什麼?嗯……還是乞丐!
還有,就是光線不一致,閣下才會被質疑的,所以還是不要提這段比較不會貽笑大方啦
還一直提光線勒,閣下倒是回應一下台北醫學大學攝影比賽那張撐傘情侶是怎麼回事?
會合成到光影不合常理就是平常拍照根本沒用心去思考去觀察自己的作品
才會合成合到破綻百出,都已經去現場實證過了,有空回應一下吧!
別把台北醫學大學校方當北七耍好嗎?

"因為花了時間,一時割捨不下...並沒想要得大獎,如能得個小獎就不錯了,沒想到結果卻令我感到意外,是個首獎!"

聽說閣下當過老師,如果有學生作弊對你說,因為花了時間準備小抄,一時割捨不下,並沒有想到要得第一名,如果能及格就不錯了.
那閣下作何感想?還是覺得這樣就沒事了?

"無奈見到仁慈的評審委員在還沒百分百的證據時,還願意相信我"

阿不就還好這次證據確鑿一槍斃命,還有,不用強調刮號內那些啥沒參加攝影團體的事,還有啥不認識評審的事.
閣下這篇道歉文還可以登上"中華攝影"呢,我這些踢爆文可沒攝影雜誌敢刊呢!
對閣下仁慈的評審,最後就被事實殘忍的打臉黑掉了!讓眾多人覺得這些評審都是目小!

"另一方面卻又耽心有損評審老師的專業形象"

合成的如此拙劣,那些評審看不出來是他們素養不足,有損形象也是他們自己該承擔的
不然評審費用拿假的喔?那些都是我們辛苦血汗錢拿去繳的稅金耶!
歹勢,差點忘記閣下應該沒繳過所得稅.

"不要為我為難,我可以接受取消資格的立場"

阿不就很委屈很為難,是說,都鬧到全國皆知了,閣下還能不接受嗎?

一開始的同行相忌呢?


見不得人好呢?


誤判形勢是想說ㄠ的過去是嗎?
等到徹底被人家打臉了才發道歉文,如果沒有逮到台北醫學大學那張照片,那閣下還會出來道歉嗎?
我相信閣下一定親自光臨過本blog看過相關文章,閣下講同行相忌這些名言時,資料老早已經準備好了
所以可以當天(2012 9/7)同步進行發打臉踢爆文的動作,其實一開始就自己承認真相的話;相對的可以做好損害控管.
也不至於有那麼多後續被踢爆的狀況.
至於閣下要調整啥心態之類的,那是閣下自己的事,但是奉勸閣下再把Photoshop練一練再重出江湖吧
還有,再提醒您一下,您還欠台北醫學大學校方一個道歉!!
閣下也在那場比賽得了獎,事實也證實那個撐傘情侶是合成的(歡迎閣下當面再至現場公開檢證)
當天也有校方人員來了解實際檢證的狀況,校方事後有無跟閣下追究相關責任,在下是不清楚啦.
但是基於人情義理,公道是非,閣下不表示一下意見也說不過去吧?

現在,在google輸入閣下的大名,就會出現以下的搜尋提示


閣下也無需太難過啦!閣下的事蹟能讓更多攝影同好知道國內攝影比賽的貪腐黑暗面
還有那些學會出身的顢頇無能的評審,也算是另類的功德一件啦!
差點忘了,維基百科也有閣下專屬的條目了!


最後,在攝影雜誌上也看到一篇看似語重心長的"勸世文"


但是我敢跟各位打個賭,未來幾年的攝影比賽還是會出現類似的狗皮倒灶事.
因為,根都爛了,不去處理問題的根源,寫寫勸世文其實沒有太大的用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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